北京看白癜风哪家医院好 http://m.39.net/pf/bdfyy/xwdt/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师资队伍实际,决定面向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拥护*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宁海县教育工作。服从分配,愿意为农村教育事业作贡献。
2、身心健康,符合从事教育工作需要身体、心理条件。
3、具备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范围和对象
1、宁海生源或户籍(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宁海,户籍以报名当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其中报考普高地理、初中语文、小学语文、中小学社会(思品)、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岗位的,户籍不限。
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考幼师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3、报考者须专业对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年1月18日-1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5:30。
2、报名地点:宁海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宁海县跃龙街道人民大道号)。
3、报名时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并提供填写完整的《年宁海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和学校出具的招聘具体条件中对应的相关证明。
4、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向考生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5、各学科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要求达到3:1,其中普高地理、初中语文、小学语文、中小学社会(思品)、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要求达到2:1;不足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二)测试
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由教育行*部门组织的业务考试。业务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范围为招考岗位对应学科教育教学理论、教材教法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分,合格分为60分。
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数在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面试。面试实施3天前,因面试对象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而产生空缺的名额,可在该学科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予以递补。递补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放弃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2、面试
面试方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对应的学科内容,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课堂教学能力。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幼教学科需增加技能测试,试讲与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有技能测试的学科按试讲60%、技能测试40%比例计算面试总成绩。试讲、技能测试成绩都须达到60分及以上,不足60分者淘汰。
3、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加上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笔试科目。其中有技能测试的学科,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则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都相同的,增加笔试科目。
各招聘学科岗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不足招聘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计算。
(三)体检
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淘汰。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名额予以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号)执行。自愿放弃考核者,须在考核名单公布后,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空缺名额予以递补。
(五)签约
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海县教育局、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须在年7月1日至7月15日,凭身份证、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还需提供学位证书)、报到证办理聘用手续。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聘用:
1、在报考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参加“。”等。组织的。
3、拟聘用人员8月份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各学校,服务期必须满5年,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
4、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的,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
5、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合的。
6、其他不符合要求的。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学历、学位须在年8月1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年8月10日前取得。
2、按规定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内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包括试用期间身体、心理不符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的教师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初中学科取足招聘名额后,如小学相应学科尚有余额,报考者在报名时提出服从调剂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小学相应学科(其中高中地理学科取足名额后,如中小学社会思品学科尚有余额,也可按上述要求调剂),额满为止。中小学学段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先取初中,后取小学。含定向岗位的学科,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先取统招、后取定向。
第一、二批次招聘的师范类毕业生,获大学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可直接分配在城区学校(如定向考生,应在定向学校服务满五年后,可选择回城区学校)。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二等奖学金及以上荣誉(需在大学四年期间至少获得二次),并且测试成绩优秀,城区有学科需求职位,可优先分配到城区中小学工作。本批次初中学科,按测试成绩从低到高先补足第一批次定向学科欠缺指标,余额实行全县统配。
4、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策规定执行。
5、本公告由宁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
监督-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