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烟草赞助别成嘴上风暴
禁止烟草赞助别成嘴上风暴
今天是世界无烟日,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今年无烟日的主题是“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然而,中国疾控中心昨天发布报告呼吁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和赞助。国家卫生计生委也建议修订《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全媒体”禁止烟草广告。
这是一组具有讽刺性的对比。中国烟民数量是3.5亿,占世界烟民总数35%,超过1/3,中国也是全球烟草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而靓丽“成绩单”的背后是黯淡的现实:中国烟民每年消耗2.3万亿支香烟,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120万人,吸烟致病的直接成本达2275.48亿元,7.4亿人饱受二手烟危害……
另一组更辛辣的对比是: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这意味着中国有控制烟草的义务。按照公约要求,我国要在五年内实现公共场所禁烟,广泛禁止所有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而实际情况是,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触目皆是,烟民数量有增无减,卷烟销量连年攀升。
两组对比,令人心情沉重。导致这种局面的原因很多、很复杂,全民吸烟率上升、卷烟销量上升的一大推手或诱因,即是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仍然大行其道。你不让做广告,我就做软广告,巧妙植入;你不让促销和赞助,我就打擦边球,搞变相促销,以小小的投入实现名利双收。在浩浩荡荡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大潮中,烟草企业固然可恨,一些见利忘义、摈弃社会的媒体,扮演的角色也极不光彩。
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绝不应成为一厢情愿的呼吁,成为毫无效果的嘴上风暴,成为缺少约束力的一纸公文。遏制烟草软广告,需要制度硬约束。我国已经把控烟列入到“十二五”规划之中,控烟决心不可谓不大,但惟有对违反公约的烟草企业严惩不贷,为烟草广告提供平台的媒体予以惩处,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才不会只是奢侈的梦想。
相关报道见今天A11版本报特约评论员王石川
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绝不应成为一厢情愿的呼吁,成为毫无效果的嘴上风暴,成为缺少约束力的一纸公文。遏制烟草软广告,需要制度硬约束。